黨的十八大以來,管黨治黨、反腐敗斗爭力度空前,各級紀委肩負著重要的使命,廣大紀檢監察干部認真履行職責為正風反腐作出了重要貢獻。作為黨內監督專責機關,各級紀委承擔著維護黨的章程和黨內法規的主要職責,但紀委并不是天然的“保險箱”,紀檢監察干部也沒有天生的免疫力,誰來監督紀委?如何防止“燈下黑”?如何做到忠誠、干凈、擔當?這是全黨和社會最關注的問題。信任不能代替監督,黨組織賦予我們權力,既是信任、培養,更是考驗,意味著要肩負起相應的責任,也要接受組織的監督和紀律的約束,如果只講信任,責任就會虛化弱化,加強黨內監督就會被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成為一句口號。從中央這個層面,習近平總書記多次明確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必須強化自我監督,嚴防“燈下黑”。中央紀委堅決貫徹黨中央要求,鐵面無私清理門戶,嚴肅查處害群之馬。同時從一個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訓,找準監督執紀權力運行中的風險點,強化監督制約,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從自治區這個層面,自治區紀委十屆二次全會對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提出了“五個過硬”的要求,明確了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自治區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的目標任務,為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從呼倫貝爾這個層面,呼倫貝爾市紀委以“干部隊伍建設年”活動為契機,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紀檢干部的作用,把專職紀檢隊伍建設和兼職紀檢隊伍建設結合起來,抓好基層黨委紀檢委員和各級黨支部紀檢委員,從根本上找到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途徑和手段,著力解決好紀檢干部聯系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問題。上三級的種種舉措,無不體現著“打鐵還需自身硬”的理念,落實到基層紀委,要堅持打鐵自身硬,嚴防“燈下黑”,我認為應做到以下幾點:
一要常抓思想建設。紀委是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是管黨治黨的重要力量,身為執紀者的紀檢監察干部首先必須從思想上嚴起來,時刻保持思想純潔、信念堅定,實現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紀檢監察干部作為執紀者和監督者,首先要做到廉潔奉公,不貪贓枉法,不以權謀私,清正廉潔,一身正氣,自覺把自己置于黨和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過好“權力關”、“金錢關”;經得住清苦、頂得住歪理、抗得住誘惑、耐得住寂寞、管得住小節,做到自省、自警、自勵,慎微、慎欲、慎獨。從而保持思想道德的純潔,為廣大干部群眾樹立遵紀守法的模范形象。
二要狠抓作風建設。紀檢監察干部作為黨紀政紀的守護者和執行者,要率先認真貫徹執行“八項規定”和“六項禁令”等相關制度,要嚴于律己,潔身自愛,在工作上執好紀、問好責、把好關,積極落實好黨風廉潔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在生活中擺好心、捆好手、管好嘴,管好“八小時以外”的自己。金無赤足,人無完人,紀檢監察干部之間還要常照鏡子、敢照鏡子、勤照鏡子,要多往深處、細處照,提高不生大病、少生小病的能力,還要把自己擺進去,對比照,擰緊相互監督的鏈子。
三要提高工作效能。紀檢監察干部一方面要有針對性地學習法律法規、現代科技等與紀檢監察業務有關的知識,靈活地運用學習方式、方法;另一方面要全面系統地學習紀檢監察工作專業理論、業務、管理等方面的知識和技能,切實提高適應新形勢的業務技能,從根本上夯實思想政治和業務基礎,促進本職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別是隨著科技的發展,違法違紀越來越多樣化、智能化,辦案難度相應增大。在新形勢、新任務下,工作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那種靠經驗工作的舊方式已經逐漸適應不了當前的形勢,這就要求紀檢監察干部要掌握和運用新知識,分析新矛盾,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積累新經驗;要對相關的紀檢監察理論和業務知識融會貫通,把握工作的客觀規律和方法。我們只有不斷加強自身建設,強化學習意識,提高個人素質,才能真正提高紀檢監察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從根本上提高紀檢監察工作的專業化水平,不斷適應新形勢下反腐敗工作的需要。
四要從嚴執行《監督執紀工作規則》。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先后制定、修訂了黨內政治生活準則、廉潔自律準則、黨內監督條例、黨紀處分條例、問責條例等一系列面向全黨的法規制度,不斷扎緊黨規黨紀的籠子,推動管黨治黨邁向標本兼治。監督別人的人首先要用更嚴格的制度管自己,加強紀檢監察機關自身建設,現在就到了完善制度、推進標本兼治的階段。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就是針對可能發生問題的關鍵點、風險點,把紀律檢查歷史上和十八大以來監督執紀理念、實踐創新形成的好經驗,固化為制度規則,把監督執紀的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梢灶A見,隨著監督執紀實踐的不斷發展,制度規定將越來越細、越來越實,對監督執紀工作的要求也越來越高、越來越嚴。執紀者必須把自己擺進去,不折不扣地執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將其作為遵循和繩墨,堅持依規治黨、依規執紀,苦練內功、保持定力,用擔當的行動詮釋對黨的忠誠,不斷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王岐山書記提出 “信任不能代替監督”, 紀檢干部是管干部的干部,自身正氣是紀委監察部門開展一切工作的出發點,身為紀檢干部,要主動接受監督、主動制約權力,只有時時處處都不忘自警、自省,做到打鐵自身硬,才能嚴防“燈下黑”,才能讓監督執紀問責更有底氣。(作者為呼倫貝爾農墾集團紀委書記)